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城市管理局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,贛州市城市住房服務中心,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、社會發展局,省直及中央駐贛有關單位:
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《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》(人社部發〔2019〕16號)和我省職稱制度改革有關精神,切實做好我省住建領域建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,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研究制定了《江西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》,現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
2022年6月21日